被撤销教师资格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,这是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中的规定得出的:被撤销教师资格的,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...
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: 1、弄虚作假、骗取教师资格的; 2、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...